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3

43.有地狱的自由,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圣爱与圣智 #290

4.3永恒之主,也就

4.3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产生灵界太阳,又从这太阳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90.本书第二部分论述了灵界太阳,那里证实了以下观点: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83-88节)。属灵之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89-92节)。这太阳不是神,而是神-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这太阳的热和光也是如此(93-98节)。灵界太阳处于中等高度,距离天使如同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103-107节)。在灵界,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以此确定其它方位(119-123, 125-128节)。天使始终面向显为太阳的主(129-139节)。主通过太阳,也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151-156节)。自然界的太阳纯粹是火,起源于这太阳的自然界因此也是死的;自然界的太阳被造是为了完成和结束创世之工(157-162节)。没有一活一死这两个太阳,创造是不可能的(163-16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