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3

43.有地狱的自由,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圣爱与圣智 #274

274.⑵属世心智作

274.⑵属世心智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或形像,通过三个层级下降。从前面(222—229节)可以看出,一切事物,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有两种层级,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属世心智,无论其最大部分还是最小部分,也是如此。此处所说的是高度层级。属世心智由于其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两种官能而处于能通过三个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状态。它通过良善和真理上升,通过邪恶和虚假下降。当它上升时,向下延伸到地狱的较低层级就被关闭;当它下降时,向上延伸到天堂的较高层级就被关闭;原因在于,它们的反作用是彼此对立的。

在新生儿里面,这三个层级,无论高低,既不打开也不关闭。因为这时他既不知道良善和真理,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但随着他将自己引入这一方或那一方,这些层级要么在这一方打开,在那一方关闭,要么在这一方关闭,在那一方打开。当它们向地狱打开时,属于意愿的主导爱就获得最高或最内在的位置;由于这爱而属于理解力的虚假思维获得第二或中间位置;通过思维行动的爱的决心,或通过理解力行动的意愿的决心获得最低位置。此外,这里的情况和前面论述的高度层级是一样的;它们所遵循的秩序好比目的、原因和结果,或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这些层级向着肉体是下降的,因此在下降的过程中越来越粗糙,最终变得物质和肉体化。

如果真理从圣言被取出来进入第二层级,以形成该层级,那么这些真理就会被第一个层级,也就是对邪恶的爱歪曲,成为仆人和奴隶。由此可见,取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在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或其属世心智在形式上是一个地狱的人那里变成什么样子,也就是说,这些真理被用作服侍魔鬼的手段,故而被亵渎。因为在作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对邪恶的爱就是魔鬼,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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