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2.7天使在主里面,主在天使里面;由于天使只是容器,故唯独主是天堂
113.天堂被称为“神的居所或住处”,以及“神的宝座”;于是,人们以为神住在天堂,如同一位国王住在他的王国。但是神,也就是主,在众天堂之上的太阳中,通过祂在光与热中的存在而存在于众天堂(如前两章所示)。不过,主虽以这种方式存在于天堂,但在那里仍如同在祂自己里面。因为如前所示(108-112节),太阳与天堂之间的距离并非距离,而是距离的表象。由于距离只是表象,故可推知,主本身就在天堂,因为祂在天堂天使的爱与智慧里面;由于主在一切天使的爱与智慧里面,而天使又组成天堂,所以主在整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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