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2

42.⑸人与主结合得

42.⑸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有这样一种表象: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不是自己的主人。这种表象普遍存在于一切恶人中间,也普遍存在于那些出于宗教认为自己不受律法约束,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的人中间。所有这些人不可避免地认为,不允许思想和意愿邪恶,只能思想和意愿良善,就不是自己的主人。由于那些与主结合的人既不意愿,也不能思想和意愿邪恶,所以他们从这种表象得出结论,这不是做自己的主人。然而,这与真理完全相反。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3

SS83.每个人都有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