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

4.⑵神性之爱与神性

4.⑵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作为一体从主发出。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所作的说明,尤其从那里论述的下列要点明显看出来:主里面的存在和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14-17节);主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17–22节);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34-39节);爱若不与智慧结合,就无法做成任何事(401–403节);爱若不与智慧结合,就什么也做不了(409–410节);属灵之热和属灵之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体(99–102 节)。这些要点的真实性可从这些章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然而,鉴于人们不知道这两样彼此不同的事物如何能行如一体,我要在此说明:

①没有形式的一体不存在;相反,是这形式本身构成一体。

②一个形式会随着构成它的部分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而越发完美地构成一体。

①没有形式的一体不存在;相反,是这形式本身构成一体。凡专心思考的人都能清楚看出,没有形式的一体不存在,一体若存在,就是一个形式。凡存在之物都从它的形式中获得我们所说的品质、属性、状态变化,关系等等。因此,凡不在某个形式中的事物都是无效的,凡无效的事物都没有实质意义,形式本身是所有这些品质的源头。此外,由于一个形式(如果这个形式是完美的)的所有组成部分就像一条链子上的环节与环节那样彼此联系在一起,所以可知,形式本身是构成一体,因而是我们能将品质、状态和效果所归给的那个对象,这一切取决于其形式的完美性。

我们用眼睛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每个事物都是这样的一体,我们用眼睛看不到的每个事物,无论在自然界的深处,还是在灵界,也是这样的一体。个人是这样的一体,人类社群也是这样的一体。此外,教会是这样的一体,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也是这样的一体。总之,受造宇宙不仅总体上,而且每个细节上都是这样的一体。如果整体和每个部分要成为一种形式,那么创造它们的那一位是形式本身,并且在其具体形式中的一切受造物都要来自这形式本身,是有必要的。《圣爱与圣智》一书中的下列论点也说明了这一点: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40–43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本身,因而完全是自己,是独一无二者(44–46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体(14—22节);它们作为一体从主发出(99–102, 125节)。

②一个形式会随着构成它的部分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而越发完美地构成一体。这一点很难理解,除非理解力被提升,因为表面上看,一个形式能构成一体的唯一方式,似乎是构成它的部分有一定的相似性。我经常和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告诉我说,这是一个奥秘,他们当中的智者很清楚这个奥秘,但不那么智慧的人对此模糊不清。尽管如此,他们声称,这是一个真理,即:一个形式随着构成它的部分彼此不同,却又以某种特定方式结合在一起而越发完美。为证实这一点,天使提到了天上的社群。这些社群综合起来就构成天堂的形式。他们还提到每个社群的天使,并肯定说,个体天使越具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因而越自由地如同出于自己和自己的情感来爱其社群的其他成员,这个社群的形式就越完美。他们还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来说明这一点,因为它们越是明显的两个,就越完美地构成一体。爱与智慧也一样;他们解释说,模糊的东西是混乱的,由此造成形式的所有瑕疵。

此外,天使还举了大量例子来说明完全不同的事物如何结合,从而构成一体。他们特别拿人里面的无数事物来说明,它们同样是不同的,却又结合在一起,即:因其膜而不同,因其韧带而结合。他们说,爱和属于它的一切,以及智慧和属于它的一切都是这样,因为爱和智慧若不作为一体,就不会被感知到。关于这些问题的详情,可参看《圣爱与圣智》(14-22节)和《天堂与地狱》(56, 71, 489节)。引证这一切是因为这属于天使的智慧。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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