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4

4.⑵神性之爱与神性

4.⑵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作为一体从主发出。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所作的说明,尤其从那里论述的下列要点明显看出来:主里面的存在和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14-17节);主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17–22节);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34-39节);爱若不与智慧结合,就无法做成任何事(401–403节);爱若不与智慧结合,就什么也做不了(409–410节);属灵之热和属灵之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体(99–102 节)。这些要点的真实性可从这些章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然而,鉴于人们不知道这两样彼此不同的事物如何能行如一体,我要在此说明:

①没有形式的一体不存在;相反,是这形式本身构成一体。

②一个形式会随着构成它的部分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而越发完美地构成一体。

①没有形式的一体不存在;相反,是这形式本身构成一体。凡专心思考的人都能清楚看出,没有形式的一体不存在,一体若存在,就是一个形式。凡存在之物都从它的形式中获得我们所说的品质、属性、状态变化,关系等等。因此,凡不在某个形式中的事物都是无效的,凡无效的事物都没有实质意义,形式本身是所有这些品质的源头。此外,由于一个形式(如果这个形式是完美的)的所有组成部分就像一条链子上的环节与环节那样彼此联系在一起,所以可知,形式本身是构成一体,因而是我们能将品质、状态和效果所归给的那个对象,这一切取决于其形式的完美性。

我们用眼睛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每个事物都是这样的一体,我们用眼睛看不到的每个事物,无论在自然界的深处,还是在灵界,也是这样的一体。个人是这样的一体,人类社群也是这样的一体。此外,教会是这样的一体,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也是这样的一体。总之,受造宇宙不仅总体上,而且每个细节上都是这样的一体。如果整体和每个部分要成为一种形式,那么创造它们的那一位是形式本身,并且在其具体形式中的一切受造物都要来自这形式本身,是有必要的。《圣爱与圣智》一书中的下列论点也说明了这一点: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40–43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本身,因而完全是自己,是独一无二者(44–46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主里面为一体(14—22节);它们作为一体从主发出(99–102, 125节)。

②一个形式会随着构成它的部分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而越发完美地构成一体。这一点很难理解,除非理解力被提升,因为表面上看,一个形式能构成一体的唯一方式,似乎是构成它的部分有一定的相似性。我经常和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告诉我说,这是一个奥秘,他们当中的智者很清楚这个奥秘,但不那么智慧的人对此模糊不清。尽管如此,他们声称,这是一个真理,即:一个形式随着构成它的部分彼此不同,却又以某种特定方式结合在一起而越发完美。为证实这一点,天使提到了天上的社群。这些社群综合起来就构成天堂的形式。他们还提到每个社群的天使,并肯定说,个体天使越具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因而越自由地如同出于自己和自己的情感来爱其社群的其他成员,这个社群的形式就越完美。他们还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来说明这一点,因为它们越是明显的两个,就越完美地构成一体。爱与智慧也一样;他们解释说,模糊的东西是混乱的,由此造成形式的所有瑕疵。

此外,天使还举了大量例子来说明完全不同的事物如何结合,从而构成一体。他们特别拿人里面的无数事物来说明,它们同样是不同的,却又结合在一起,即:因其膜而不同,因其韧带而结合。他们说,爱和属于它的一切,以及智慧和属于它的一切都是这样,因为爱和智慧若不作为一体,就不会被感知到。关于这些问题的详情,可参看《圣爱与圣智》(14-22节)和《天堂与地狱》(56, 71, 489节)。引证这一切是因为这属于天使的智慧。


真实的基督教 #226

226.⑴没有教义,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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