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9

39.极乐、狂喜、幸

39.极乐、狂喜、幸福和快乐,总之,就是天堂的喜乐,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在那里却被明显感觉到。仅仅通过感觉感知到的东西是无法描述的,因为它不落入思维观念,因而不落入话语。事实上,理解力只是看,并看见属于智慧或真理的事物,看不见属于爱或良善的事物。因此,这些幸福是无法言表的,但它们仍在与智慧相同的层级上上升。它们的种类是无限的,每一种都妙不可言。我听说过这一点,也感受过。

当一个人貌似凭自己,却靠着主逐出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之欲望时,这些幸福的感觉就会进入。因为这些幸福的感觉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感觉,是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之欲望的对立面。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幸福感觉源于主,因而源于至内在,从那里扩散到低层区域,甚至扩散到最低层,从而充满天使,使得他可以说完全就是快乐。这种幸福以无限多样性存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情感中,尤其存在于对智慧的情感中。


真实的基督教 #70

70.人越照秩序生活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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