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极乐、狂喜、幸福和快乐,总之,就是天堂的喜乐,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在那里却被明显感觉到。仅仅通过感觉感知到的东西是无法描述的,因为它不落入思维观念,因而不落入话语。事实上,理解力只是看,并看见属于智慧或真理的事物,看不见属于爱或良善的事物。因此,这些幸福是无法言表的,但它们仍在与智慧相同的层级上上升。它们的种类是无限的,每一种都妙不可言。我听说过这一点,也感受过。
当一个人貌似凭自己,却靠着主逐出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之欲望时,这些幸福的感觉就会进入。因为这些幸福的感觉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感觉,是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之欲望的对立面。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幸福感觉源于主,因而源于至内在,从那里扩散到低层区域,甚至扩散到最低层,从而充满天使,使得他可以说完全就是快乐。这种幸福以无限多样性存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情感中,尤其存在于对智慧的情感中。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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