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9

39.极乐、狂喜、幸

39.极乐、狂喜、幸福和快乐,总之,就是天堂的喜乐,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在那里却被明显感觉到。仅仅通过感觉感知到的东西是无法描述的,因为它不落入思维观念,因而不落入话语。事实上,理解力只是看,并看见属于智慧或真理的事物,看不见属于爱或良善的事物。因此,这些幸福是无法言表的,但它们仍在与智慧相同的层级上上升。它们的种类是无限的,每一种都妙不可言。我听说过这一点,也感受过。

当一个人貌似凭自己,却靠着主逐出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之欲望时,这些幸福的感觉就会进入。因为这些幸福的感觉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感觉,是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之欲望的对立面。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幸福感觉源于主,因而源于至内在,从那里扩散到低层区域,甚至扩散到最低层,从而充满天使,使得他可以说完全就是快乐。这种幸福以无限多样性存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情感中,尤其存在于对智慧的情感中。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还有一层属世之义: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这种做法可见于亚洲和各周边国家。异教徒的很多神只不过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在雅典和罗马则有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圣力量,最后被当成了神。他们还将活人奉为神,这可从大流士照玛代的禁令清楚看出来。这禁令说,三十日内禁止任何人在王以外向神求什么;否则,必被扔进狮子坑内(但以理书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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