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一个陷入恶欲快乐的人,不可能知道对良善的情感的快乐,就是充满天使天堂的快乐。因为这两种快乐内在是截然对立的,因而在表面之下也是对立的,尽管它们在表面本身差别不大。每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在那些陷入欲望的人里面的对邪恶的爱也有自己的快乐,如对通奸、报复、欺诈、偷窃、行凶的爱,甚至在最坏的人里面的对亵渎教会圣物和恶毒抨击神的爱。这些快乐的源头就是出于爱自己而对掌控或统治的爱。这些快乐来自迷住、困扰心智内层的欲望,并从这些内层向下流入肉体,在那里激起刺激纤维的污秽之物。肉体的快感就这样从心智在欲望里面所获得的快乐中涌出来。
死后到了灵界,每个人都能得知刺激这些人的肉体纤维的,是哪种污秽之物,还能知道它们的性质。一般来说,它们就像尸体、排泄物、粪便、令人作呕的气味和尿液,因为他们的地狱充满这类污秽。这些都是对应,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422-424节)。然而,人进入地狱后,这类污秽的快乐就转变为悲惨、可怕的东西。提及这一切是为了帮助理解下文所说的天堂的幸福及其性质,因为每个事物都是从它的对立面被认识的。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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