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一个陷入恶欲快乐的人,不可能知道对良善的情感的快乐,就是充满天使天堂的快乐。因为这两种快乐内在是截然对立的,因而在表面之下也是对立的,尽管它们在表面本身差别不大。每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在那些陷入欲望的人里面的对邪恶的爱也有自己的快乐,如对通奸、报复、欺诈、偷窃、行凶的爱,甚至在最坏的人里面的对亵渎教会圣物和恶毒抨击神的爱。这些快乐的源头就是出于爱自己而对掌控或统治的爱。这些快乐来自迷住、困扰心智内层的欲望,并从这些内层向下流入肉体,在那里激起刺激纤维的污秽之物。肉体的快感就这样从心智在欲望里面所获得的快乐中涌出来。
死后到了灵界,每个人都能得知刺激这些人的肉体纤维的,是哪种污秽之物,还能知道它们的性质。一般来说,它们就像尸体、排泄物、粪便、令人作呕的气味和尿液,因为他们的地狱充满这类污秽。这些都是对应,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422-424节)。然而,人进入地狱后,这类污秽的快乐就转变为悲惨、可怕的东西。提及这一切是为了帮助理解下文所说的天堂的幸福及其性质,因为每个事物都是从它的对立面被认识的。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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