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到达感知的智慧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对真理的感知,尤其是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因为真理有文明的、道德的和属灵的。那些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拥有对属灵真理的某种感知的人,也拥有对文明和道德真理的感知,因为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是这些感知的灵魂。我有时与天使谈论智慧,他们说,智慧就是与主结合,因为主就是智慧本身,一个将地狱从自己身上逐出的人就会获得这种结合,并且这种结合与逐出地狱的程度成正比。他们还说,他们把智慧描绘为一座宏伟、华丽的宫殿,通过十二级台阶才能登上。他们说,若不靠着主,凭借与祂的结合,甚至没有人能到达第一级台阶;每个人都照着结合的程度而上升,并且随着他上升,他发觉,人获得智慧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此外,他们说,人所知道的之于他所不知道的,犹如几滴水之于大湖泊。进入智慧宫殿的十二级台阶是指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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