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40

340.⑷出于直接怜

340.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会飞的大火蛇”表示从地狱之火发出的邪恶,与以赛亚书中所提到的“会飞的大火蛇”意思是一样的:

全非利士啊,不要因击打你的仗折断就喜乐。因为从大蛇的根,必生出一条蛇。他的果子,是会飞的大火蛇。(以赛亚书14:29)

当教会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时,这种邪恶就在教会飞行;因为这种信念:①导致宗教被废除,②使得人们感觉安然无虞,③将诅咒归因于主。

①它导致宗教被废除。有两样事物在宗教中是必不可少,且是无所不在的,即:对神的承认和悔改。对那些相信人们唯信得救,或说出于纯粹的怜悯得救,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生活之人来说,这两者没有任何意义,完全是虚无。因为除了说“神啊,求你怜悯我吧”之外,还需要什么呢?当涉及与宗教有关的其它一切时,这些人就陷入黑暗,他们甚至喜欢这黑暗。论到教会的第一要素,就是对神的承认,他们只是想:“什么是神?谁曾见过祂?”如果你说有一位神,祂为一,他们会说,祂为一;如果你说有三位,那么他们就会说有三位,但这三位要被称为“一位”。这就是他们对神的承认。

论到教会的第二要素,就是悔改,这些人就不想它了。这意味着他们不思想任何罪,最终不知道还有罪这回事。他们听见下面的说法就欢然接受:律法不定他们的罪,因为基督徒不受律法的束缚;你只要说:“神啊,求你为了你儿子的缘故怜悯我吧”,就会得救。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悔改的生活。然而,若拿走悔改,或也可说,把生活与宗教分离,那么,除了“怜悯我吧”这个词语外还剩下什么呢?这就是为何他们只会说,就在说这句话的那一刻,拯救就发生了;即便以前没有发生,也会在临终那一刻发生。那么,对他们来说,圣言不就是从山洞里的三脚架发出的晦涩难懂的神秘信息,或来自某个偶像神谕的一个不知所云的回复吗?简言之,若拿走悔改,也就是把生活与宗教分离,人不就是从地狱之火发出的邪恶,或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吗?因为没有悔改,人就陷在邪恶之中,而邪恶就是地狱。

②相信出于纯粹怜悯的瞬间得救使得人们感觉他们的生活是安然无虞的。生活安然无虞的感觉要么来自无宗教信仰之人的信念,即死后的生命是不存在的,要么来自将生活与得救分离之人的信念。后者虽信永生,但仍思想:“无论生活良善还是邪恶,我都能得救,因为得救就是纯粹的怜悯;神的怜悯是普世的,因为祂不愿一人死亡。”他们若想到他们需要以赞成信的话语来祈求怜悯,可能会想,即便以前没有做到这一点,在临死的那一刻仍能做到。凡活在这种安全感中的人都不将通奸、欺诈、不义、暴行、亵渎和报复当回事,而是放开控制,让身体和灵魂纵行于这些罪恶。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属灵的邪恶及其欲望。即便他们从圣言有所听闻,也不过像某种东西敲在乌木上又反弹回去,或像某种东西掉进沟里被吞没。

③因着这种信念,诅咒被归因于主。当主出于纯粹的怜悯能够拯救每个人时,谁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人没有得救,该负责任的不是人而是主呢?如果你说,信是得救的方法,那么有谁不能被赋予这信呢?因为这无非是一个想法,无论人的灵什么时候从世俗中退出,这种想法都能被注入,甚至与信心一起被注入。有人也许会说,人不能凭自己获得这信;因此,如果某种东西没有被赐下,某人受到诅咒,那么被诅咒的人岂不认为主应该对此负责吗?因为祂能够拯救,却不想拯救。这岂不是说祂无情吗?此外,受到诅咒的人因这信发热会说:“为什么我们会看见这么多人在地狱受到诅咒,主不是能出于纯粹的怜悯在一瞬间把他们都拯救出来吗?”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话,这些话只能被称为对神性的可憎指控。由此可见,出于纯粹怜悯的瞬间得救的信念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请原谅我补充以下内容来填充剩下的篇幅。一些灵人经允许从地狱上来,与我对话:

“你已经写了主赐给你的许多话,也写写来自我们的东西吧。”

“我该写什么呢?”

“就写每个灵人,无论善恶,都有自己的快乐;善灵有自己的良善快乐,恶灵有自己的邪恶快乐。”

“你们的快乐是什么?”

“就是通奸、偷盗、欺诈和说谎的快乐。”

“这些快乐像什么呢?”

“别人觉得它们就像粪便的恶臭,尸体的腐臭和陈尿的馊臭。”

“你们觉得它们令人愉悦吗?”

“是最令人快乐的。”

“那么你们就像生活在这类东西中的肮脏动物。”

“是就是吧;不过,对我们的鼻孔来说,这些东西是芬芳怡人的。”

“你们还想让我写什么?”

“就写这一点:每个人都被允许活在自己的快乐中,无论它们有多么污秽,如有些人所说的,只要他不去骚扰善灵和天使。但我们忍不住去骚扰他们,所以就被赶走并扔进地狱,我们在那里痛苦不堪。”

“你们为什么骚扰善灵?”

“我们忍不住,当我们看见天使,感觉到围绕他的神性气场时,就好像有一种狂怒临到我们。”

“这使得你们像野兽。”

一听见这句话,一种看似仇恨之火的狂怒就临到他们;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带回地狱。关于快乐如何在灵界被感知为气味和臭味,可参看前文(303-305, 324节)。

(本书完)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⑴《奥斯堡信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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