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0.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会飞的大火蛇”表示从地狱之火发出的邪恶,与以赛亚书中所提到的“会飞的大火蛇”意思是一样的:
全非利士啊,不要因击打你的仗折断就喜乐。因为从大蛇的根,必生出一条蛇。他的果子,是会飞的大火蛇。(以赛亚书14:29)
当教会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时,这种邪恶就在教会飞行;因为这种信念:①导致宗教被废除,②使得人们感觉安然无虞,③将诅咒归因于主。
①它导致宗教被废除。有两样事物在宗教中是必不可少,且是无所不在的,即:对神的承认和悔改。对那些相信人们唯信得救,或说出于纯粹的怜悯得救,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生活之人来说,这两者没有任何意义,完全是虚无。因为除了说“神啊,求你怜悯我吧”之外,还需要什么呢?当涉及与宗教有关的其它一切时,这些人就陷入黑暗,他们甚至喜欢这黑暗。论到教会的第一要素,就是对神的承认,他们只是想:“什么是神?谁曾见过祂?”如果你说有一位神,祂为一,他们会说,祂为一;如果你说有三位,那么他们就会说有三位,但这三位要被称为“一位”。这就是他们对神的承认。
论到教会的第二要素,就是悔改,这些人就不想它了。这意味着他们不思想任何罪,最终不知道还有罪这回事。他们听见下面的说法就欢然接受:律法不定他们的罪,因为基督徒不受律法的束缚;你只要说:“神啊,求你为了你儿子的缘故怜悯我吧”,就会得救。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悔改的生活。然而,若拿走悔改,或也可说,把生活与宗教分离,那么,除了“怜悯我吧”这个词语外还剩下什么呢?这就是为何他们只会说,就在说这句话的那一刻,拯救就发生了;即便以前没有发生,也会在临终那一刻发生。那么,对他们来说,圣言不就是从山洞里的三脚架发出的晦涩难懂的神秘信息,或来自某个偶像神谕的一个不知所云的回复吗?简言之,若拿走悔改,也就是把生活与宗教分离,人不就是从地狱之火发出的邪恶,或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吗?因为没有悔改,人就陷在邪恶之中,而邪恶就是地狱。
②相信出于纯粹怜悯的瞬间得救使得人们感觉他们的生活是安然无虞的。生活安然无虞的感觉要么来自无宗教信仰之人的信念,即死后的生命是不存在的,要么来自将生活与得救分离之人的信念。后者虽信永生,但仍思想:“无论生活良善还是邪恶,我都能得救,因为得救就是纯粹的怜悯;神的怜悯是普世的,因为祂不愿一人死亡。”他们若想到他们需要以赞成信的话语来祈求怜悯,可能会想,即便以前没有做到这一点,在临死的那一刻仍能做到。凡活在这种安全感中的人都不将通奸、欺诈、不义、暴行、亵渎和报复当回事,而是放开控制,让身体和灵魂纵行于这些罪恶。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属灵的邪恶及其欲望。即便他们从圣言有所听闻,也不过像某种东西敲在乌木上又反弹回去,或像某种东西掉进沟里被吞没。
③因着这种信念,诅咒被归因于主。当主出于纯粹的怜悯能够拯救每个人时,谁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人没有得救,该负责任的不是人而是主呢?如果你说,信是得救的方法,那么有谁不能被赋予这信呢?因为这无非是一个想法,无论人的灵什么时候从世俗中退出,这种想法都能被注入,甚至与信心一起被注入。有人也许会说,人不能凭自己获得这信;因此,如果某种东西没有被赐下,某人受到诅咒,那么被诅咒的人岂不认为主应该对此负责吗?因为祂能够拯救,却不想拯救。这岂不是说祂无情吗?此外,受到诅咒的人因这信发热会说:“为什么我们会看见这么多人在地狱受到诅咒,主不是能出于纯粹的怜悯在一瞬间把他们都拯救出来吗?”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话,这些话只能被称为对神性的可憎指控。由此可见,出于纯粹怜悯的瞬间得救的信念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请原谅我补充以下内容来填充剩下的篇幅。一些灵人经允许从地狱上来,与我对话:
“你已经写了主赐给你的许多话,也写写来自我们的东西吧。”
“我该写什么呢?”
“就写每个灵人,无论善恶,都有自己的快乐;善灵有自己的良善快乐,恶灵有自己的邪恶快乐。”
“你们的快乐是什么?”
“就是通奸、偷盗、欺诈和说谎的快乐。”
“这些快乐像什么呢?”
“别人觉得它们就像粪便的恶臭,尸体的腐臭和陈尿的馊臭。”
“你们觉得它们令人愉悦吗?”
“是最令人快乐的。”
“那么你们就像生活在这类东西中的肮脏动物。”
“是就是吧;不过,对我们的鼻孔来说,这些东西是芬芳怡人的。”
“你们还想让我写什么?”
“就写这一点:每个人都被允许活在自己的快乐中,无论它们有多么污秽,如有些人所说的,只要他不去骚扰善灵和天使。但我们忍不住去骚扰他们,所以就被赶走并扔进地狱,我们在那里痛苦不堪。”
“你们为什么骚扰善灵?”
“我们忍不住,当我们看见天使,感觉到围绕他的神性气场时,就好像有一种狂怒临到我们。”
“这使得你们像野兽。”
一听见这句话,一种看似仇恨之火的狂怒就临到他们;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带回地狱。关于快乐如何在灵界被感知为气味和臭味,可参看前文(303-305, 324节)。
(本书完)
403.首先要说说这三种普遍之爱,即天堂之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如何使一个服从于另一个;然后再讨论一个如何被引入另一个,并作用于它;最后讨论人的状态如何取决于这种从属关系。这三种爱彼此关联,如同身体的三个区域:最高层的爱是头、中层的爱是胸腹、第三层的爱是膝盖和脚底。当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底时,人就处于受造的完美状态。因为此时,这两种低层的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服务于最高层的爱(天堂之爱),如同躯体及其各个部分服务于头部。所以,当天堂之爱构成头时,这爱便流入尘世之爱(主要是对财富的爱),并利用财富履行服务;它还经由尘世之爱间接流入自我之爱(主要是对尊严之爱),并利用这些尊严履行服务。因此,这三种爱就是这样通过一个流入另一个而对准服务这一目标的。
谁不明白,当人愿意通过属灵之爱(即来自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所指的)履行服务时,他的属世人利用他的财富及其它财产来达成它们,感官人协同作用,这是他的荣誉?谁又不明白,人的身体所做的一切皆取决于他头脑中的心智状态,若他的心智在于热爱服务,那么身体就会利用肢体实现这些服务?这是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就存在于它们在头脑中的初始物和在身体中的衍生物里面,如同意愿存在于行为、理解力存在于言辞。这好比种子的结实力存在于整棵树及其各个部分,并通过它们结出果实。还好比水晶花瓶中的火与光,使得花瓶变暖发光。同样,对由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之光而使这三种爱具有适当从属关系的人来说,心智的属灵视觉和身体的属世视觉好比直到包含种子的核心都是半透明的石榴。主的这些话也是同样的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马太福音6:22;路加福音11:34)
但凡有点理智,谁会诅咒财富,因为它在国家中扮演的角色如同人体内的血液;他也不会诅咒附属于职位的荣誉,因为它们是国王的左膀右臂和社会的顶梁柱,只要他们的属世和感官之爱服从于属灵之爱。
而且,在天堂也有各种行政职务和附属于它们的荣誉,不过,那些担任这些职务的人最喜爱履行服务,因为他们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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