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40

340.⑷出于直接怜

340.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会飞的大火蛇”表示从地狱之火发出的邪恶,与以赛亚书中所提到的“会飞的大火蛇”意思是一样的:

全非利士啊,不要因击打你的仗折断就喜乐。因为从大蛇的根,必生出一条蛇。他的果子,是会飞的大火蛇。(以赛亚书14:29)

当教会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时,这种邪恶就在教会飞行;因为这种信念:①导致宗教被废除,②使得人们感觉安然无虞,③将诅咒归因于主。

①它导致宗教被废除。有两样事物在宗教中是必不可少,且是无所不在的,即:对神的承认和悔改。对那些相信人们唯信得救,或说出于纯粹的怜悯得救,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生活之人来说,这两者没有任何意义,完全是虚无。因为除了说“神啊,求你怜悯我吧”之外,还需要什么呢?当涉及与宗教有关的其它一切时,这些人就陷入黑暗,他们甚至喜欢这黑暗。论到教会的第一要素,就是对神的承认,他们只是想:“什么是神?谁曾见过祂?”如果你说有一位神,祂为一,他们会说,祂为一;如果你说有三位,那么他们就会说有三位,但这三位要被称为“一位”。这就是他们对神的承认。

论到教会的第二要素,就是悔改,这些人就不想它了。这意味着他们不思想任何罪,最终不知道还有罪这回事。他们听见下面的说法就欢然接受:律法不定他们的罪,因为基督徒不受律法的束缚;你只要说:“神啊,求你为了你儿子的缘故怜悯我吧”,就会得救。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悔改的生活。然而,若拿走悔改,或也可说,把生活与宗教分离,那么,除了“怜悯我吧”这个词语外还剩下什么呢?这就是为何他们只会说,就在说这句话的那一刻,拯救就发生了;即便以前没有发生,也会在临终那一刻发生。那么,对他们来说,圣言不就是从山洞里的三脚架发出的晦涩难懂的神秘信息,或来自某个偶像神谕的一个不知所云的回复吗?简言之,若拿走悔改,也就是把生活与宗教分离,人不就是从地狱之火发出的邪恶,或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吗?因为没有悔改,人就陷在邪恶之中,而邪恶就是地狱。

②相信出于纯粹怜悯的瞬间得救使得人们感觉他们的生活是安然无虞的。生活安然无虞的感觉要么来自无宗教信仰之人的信念,即死后的生命是不存在的,要么来自将生活与得救分离之人的信念。后者虽信永生,但仍思想:“无论生活良善还是邪恶,我都能得救,因为得救就是纯粹的怜悯;神的怜悯是普世的,因为祂不愿一人死亡。”他们若想到他们需要以赞成信的话语来祈求怜悯,可能会想,即便以前没有做到这一点,在临死的那一刻仍能做到。凡活在这种安全感中的人都不将通奸、欺诈、不义、暴行、亵渎和报复当回事,而是放开控制,让身体和灵魂纵行于这些罪恶。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属灵的邪恶及其欲望。即便他们从圣言有所听闻,也不过像某种东西敲在乌木上又反弹回去,或像某种东西掉进沟里被吞没。

③因着这种信念,诅咒被归因于主。当主出于纯粹的怜悯能够拯救每个人时,谁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人没有得救,该负责任的不是人而是主呢?如果你说,信是得救的方法,那么有谁不能被赋予这信呢?因为这无非是一个想法,无论人的灵什么时候从世俗中退出,这种想法都能被注入,甚至与信心一起被注入。有人也许会说,人不能凭自己获得这信;因此,如果某种东西没有被赐下,某人受到诅咒,那么被诅咒的人岂不认为主应该对此负责吗?因为祂能够拯救,却不想拯救。这岂不是说祂无情吗?此外,受到诅咒的人因这信发热会说:“为什么我们会看见这么多人在地狱受到诅咒,主不是能出于纯粹的怜悯在一瞬间把他们都拯救出来吗?”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话,这些话只能被称为对神性的可憎指控。由此可见,出于纯粹怜悯的瞬间得救的信念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请原谅我补充以下内容来填充剩下的篇幅。一些灵人经允许从地狱上来,与我对话:

“你已经写了主赐给你的许多话,也写写来自我们的东西吧。”

“我该写什么呢?”

“就写每个灵人,无论善恶,都有自己的快乐;善灵有自己的良善快乐,恶灵有自己的邪恶快乐。”

“你们的快乐是什么?”

“就是通奸、偷盗、欺诈和说谎的快乐。”

“这些快乐像什么呢?”

“别人觉得它们就像粪便的恶臭,尸体的腐臭和陈尿的馊臭。”

“你们觉得它们令人愉悦吗?”

“是最令人快乐的。”

“那么你们就像生活在这类东西中的肮脏动物。”

“是就是吧;不过,对我们的鼻孔来说,这些东西是芬芳怡人的。”

“你们还想让我写什么?”

“就写这一点:每个人都被允许活在自己的快乐中,无论它们有多么污秽,如有些人所说的,只要他不去骚扰善灵和天使。但我们忍不住去骚扰他们,所以就被赶走并扔进地狱,我们在那里痛苦不堪。”

“你们为什么骚扰善灵?”

“我们忍不住,当我们看见天使,感觉到围绕他的神性气场时,就好像有一种狂怒临到我们。”

“这使得你们像野兽。”

一听见这句话,一种看似仇恨之火的狂怒就临到他们;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带回地狱。关于快乐如何在灵界被感知为气味和臭味,可参看前文(303-305, 324节)。

(本书完)


真实的基督教 #356

356.⑴人能为自己

356.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这在前面已说明(343-348节),如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谁都能从圣言获取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取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将信植入在自己里面。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若非人能为自己获取信,圣言中有关信的所有要求一点用处也没有。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6;6:40)。我们还读到:耶稣要差保惠师(圣灵)来,祂要叫世人为罪责备自己,因他们不信祂,以及前面所引用的其它经文(337,338节)。另外,使徒们宣讲信,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如果人真的象带有活动关节的雕像那样站在那里,双手下垂,只等着神作用于他,那所有这些经文有什么用?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肢体不能使自己去接受信,反而会从内趋向与信无关之物。因为在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去的部分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是这样教导的:在良善方面,人已全然败坏和麻木不仁,以致在堕落之后、重生之前,没有丝毫属灵的力量存留在人的本性中,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它到来时把握住它,能自行或凭自己的努力接受恩典;使他能在属灵的问题上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实施、行动、运作或配合,或专注于恩典,亦或完全或部分或有一点点凭自己为转变做点什么。人在关乎灵魂救赎的属灵问题上,就象化为盐柱的罗得之妻,或象无生命的木、石那样不能运用自己的眼睛、嘴巴,或任何其它感官。然而,人有移动,即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还能参加公众聚会,聆听圣言和福音。这些信条出自福音教会的一本书(656,658,661,662,663,671,672,673页),书名是《协和信条》,1756年出版于莱比锡。牧师任职时,就凭着这本书宣誓,并发誓捍卫这一信仰。改革宗教会有类似的信。但是,凡具有理性和宗教信仰之人,谁不对这些观点报以嘘声、斥为荒谬可笑?他会说:“既然如此,那圣言有什么用?还要宗教信仰、牧师、讲道干什么?这和毫无意义的空洞噪音有什么两样?”去跟某个具有判断力的无宗教信仰之人说,你想要他皈依,说在皈依和信仰方面他得象这个样子,他岂不会将基督徒看成一个空洞的容器?因为拿走人凭自己相信的能力,他能还做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会在自由选择那一章更清楚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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