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9

339.由此清楚可知

339.由此清楚可知,凡基于生活思想得救的人,都不会想到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而是会思想得救的方法,主进入并通过这些方法照着祂的圣治律法来运作;因此,主出于纯粹的怜悯通过得救的方法引领人。但那些不从生活的视角思想得救的人,以为得救只在一瞬间,怜悯是直接的,无需方法;这也是那些把信与仁分离的人所行的,而事实上,仁爱就是生活;他们也以为信是瞬间的,即便以前没有信,在最后一刻,就是临死的那一刻,也能立刻获得信。那些以为不悔改的罪得赦免就是赦罪,因而就是得救,然后领受圣餐的人也是如此行的;那些信靠修道士的宽容,相信他们为死者所作的祷告,以及他们出于他们声称掌管人们灵魂的权柄所授予的豁免之人同样是如此行的。

真实的基督教 #297

297.就属世之义或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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