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9

339.由此清楚可知

339.由此清楚可知,凡基于生活思想得救的人,都不会想到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而是会思想得救的方法,主进入并通过这些方法照着祂的圣治律法来运作;因此,主出于纯粹的怜悯通过得救的方法引领人。但那些不从生活的视角思想得救的人,以为得救只在一瞬间,怜悯是直接的,无需方法;这也是那些把信与仁分离的人所行的,而事实上,仁爱就是生活;他们也以为信是瞬间的,即便以前没有信,在最后一刻,就是临死的那一刻,也能立刻获得信。那些以为不悔改的罪得赦免就是赦罪,因而就是得救,然后领受圣餐的人也是如此行的;那些信靠修道士的宽容,相信他们为死者所作的祷告,以及他们出于他们声称掌管人们灵魂的权柄所授予的豁免之人同样是如此行的。

圣爱与圣智 #4

1.2唯独神,因而唯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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