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9

339.由此清楚可知

339.由此清楚可知,凡基于生活思想得救的人,都不会想到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而是会思想得救的方法,主进入并通过这些方法照着祂的圣治律法来运作;因此,主出于纯粹的怜悯通过得救的方法引领人。但那些不从生活的视角思想得救的人,以为得救只在一瞬间,怜悯是直接的,无需方法;这也是那些把信与仁分离的人所行的,而事实上,仁爱就是生活;他们也以为信是瞬间的,即便以前没有信,在最后一刻,就是临死的那一刻,也能立刻获得信。那些以为不悔改的罪得赦免就是赦罪,因而就是得救,然后领受圣餐的人也是如此行的;那些信靠修道士的宽容,相信他们为死者所作的祷告,以及他们出于他们声称掌管人们灵魂的权柄所授予的豁免之人同样是如此行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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