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8

338.⑶出于直接怜

338.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我刚才解释了,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还解释了这种运作出于纯粹的怜悯通过方法持续进行。由此可知,根本没有瞬间得救,或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这样的事。然而,许多人不用理解力来思想教会事务或宗教事务,便以为他们得救凭的是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因而相信得救就在一瞬间;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具有毁灭性的信念。鉴于这些原因,按适当顺序把这个事说清楚是很重要的:

①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的信念来源于人的属世状态。

②这种信念来自对属灵状态的一种无知,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

③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反对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然而,它得到了教会有名无实的外在成员的支持。

①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的信念来源于人的属世状态。属世人出于自己的状态只知道天上的喜乐就像世上的喜乐,这喜乐以相同的方式流入并被接受。例如,它就像穷人变得富有,并从贫穷的悲伤心情变为富裕的快乐心情时的体验;或像一个卑微之人受到尊敬,因而从遭鄙视到荣耀时的体验;又或像一个人从居丧之家到喜庆婚礼时的体验。由于这些状态可在一天之内发生改变,并且人们对人死后的状态没有其它概念,所以明显可知他们为何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

此外,在世上,许多人可以聚集在一个民间社区,可以快乐地住在一起,即便他们在心智上各不相同。这种情形在人的属世状态下发生,因为一个人的外在能被调整,以适应另一个人的外在,无论他们的内在多么不同。从这种属世状态会得出另外一个结论,即:得救仅仅是准许进入天上的天使当中,这种准许就来自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所以,他们以为天堂既可以授予善人,也可以授予恶人;那时,他们的关系就像世上的关系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每个人都将充满喜乐。

②这种信念来自对属灵状态的一种无知,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前面许多地方论述了属灵状态,也就是人死后的状态;并说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除了那些处于相似的爱之人外,没有人能与其他任何人共同生活;他若来到别人中间,或拜访其他人,就无法呼吸自己的生命。正因如此,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自己人的社群,也就是那些处于一种相似的爱之人的社群,他视这些人为亲朋好友;奇妙的是,他一遇见他们,好像从小就认识他们一样。其中的原因就是属灵的关系和友谊。更妙的是,在一个社群中,除了自己的房子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房子里;每个人在社群里都有自己的房子,并且他一进入这个社群,就会找到为他预备的房子。他可以在自己房子之外与其他人聚会,但仍只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此外,在别人的房间,除了自己的地方外,没有人能坐在其它任何地方。他若坐在别的地方,就会变得头脑失灵,说不出话来。神奇的是,每当一个人进入一个房间时,他就知道自己的地方。这同样适用于敬拜的地方和那些参加公共聚会的人所在之地。

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属灵状态的性质是:除了自己的主导爱所在的地方外,没有人能在其它任何地方,因为那是他的生命快乐所在的地方,人人都想在他的生命快乐所在的地方。人的灵无法在其它任何地方,因为快乐构成他的生命,甚至构成他的呼吸和心跳。在尘世则不然。在这个世界上,人的外在从小就被训练用表情、言语和肢体语言伪装不属于他内在的快乐。因此,人们根据世人的状态无法对人死后的状态得出结论,因为每个人死后的状态都是一种属灵的状态。也就是说,他只能生活在自己的爱之快乐中,这种快乐是他在世上通过自己的生活获得的。

这一切清楚表明,凡享受地狱快乐的人都不准许进入通常称作天上喜乐的天堂快乐;或也可说,凡享受邪恶快乐的人都不准许进入良善的快乐。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显得更清楚:死后,没有人被禁止上天堂;路会指给他,机会也给他,他被准许进入。然而,一进入天堂,吸入它的快乐,他就开始感到胸口疼痛,心脏备受煎熬,头晕眼花,以致他就像挨近火的蛇一样扭动翻滚。然后,他将脸转离天堂,转向地狱,仓皇逃跑,一刻不停,直到进入自己的爱之社群。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出于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进入天堂;尤其是,这不是简单的被放进去的问题,如许多世人所以为的那样;因此,像瞬间得救这样的事是不存在的,因为这种事是以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为前提的。

有些人在世时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当他们成为灵人时,便渴望他们的地狱快乐或邪恶快乐能凭着神性全能和神性怜悯,被改变为天堂快乐或良善快乐。由于他们的愿望强烈,所以天使被准许做这事。但天使一拿走他们的地狱快乐,由于这是他们生命之爱的快乐,因而就是他们的生命,所以他们躺在那里像死了一样,没有任何感觉,并且一动不动。除了他们自己的生命外,没有任何生命能被吸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心智和身体的一切事物都向后转动,无法反转过来。因此,只有被准许重新进入他们的生命之爱的快乐,他们才苏醒过来。后来他们说,在那种更内在的状态下,他们感受到某种充满威胁、极其恐怖的东西,是他们不想谈论的东西。故在天堂,他们说,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斑鸠,或把一条蛇变为一只羔羊,都比把一个地狱灵变成一位天堂天使容易。

③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反对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然而,它得到了教会有名无实的外在成员的支持。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教导生活。有哪个教会的教义不教导:人要检查自己,看到并承认自己的罪,坦白它们,悔改,最后过一种新生活呢?没有这种告诫和教导,谁会被允许参加圣餐礼呢?调查一下,你就会信服。有哪个教会的教义不是建立在十诫的基础上?十诫就是生活的诫命。在教会,但凡有一点教会的东西在里面的人,一听见说人若过良善的生活,就会得救,若过邪恶的生活,就会受到诅咒,谁不承认呢?这就是为何亚他那修信经(它也是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说:主将来必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由此可见,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教导生活;它们因教导生活,故也教导得救取决于生活。人的生命不是在一瞬间被吹入他里面,而是逐渐形成的,并通过他避恶如罪而得以改造,尤其是:他要明白什么是罪,认识并承认它,不意愿它,从而停止它,还要知道涉及认识神的方法。人的生命通过这两类方法得以形成和改造,并且这些方法不可能在一瞬间注入他。因为本身属地狱的遗传之恶必须被移走,本身属天堂的良善必须被植入以取代之。由于遗传之恶,人的理解力好比一只猫头鹰,人的意愿好比一条蛇;而当他得到改造时,他的理解力就好比一只鸽子,他的意愿则好比一只绵羊。这意味着瞬间改造和由此而来的得救,好比瞬间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鸽子,把一条蛇变成一只绵羊。凡对人的生命有所了解的人,谁不明白,若不把猫头鹰和蛇的本性除去,植入鸽子和绵羊的本性以取代之,这一切是不可能的?

此外,众所周知,凡聪明人都能变得更聪明,凡智慧人都能变得更智慧;也就是说,人的聪明和智慧能够增长;对有些人来说,这种增长从幼年时期就开始,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结束,人就这样不断得以完善。属灵的聪明和智慧岂不更是这样吗?这种聪明智慧通过两种层级上升超越属世的聪明智慧,并且随着上升,它会变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聪明智慧。前面(335节)说明,聪明智慧在天使那里会增长到永恒。若愿意,谁不理解这种观点:对正在变得更完善,直到永远的某种东西来说,瞬间变得完善是不可能的?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⑴《奥斯堡信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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