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我刚才解释了,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还解释了这种运作出于纯粹的怜悯通过方法持续进行。由此可知,根本没有瞬间得救,或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这样的事。然而,许多人不用理解力来思想教会事务或宗教事务,便以为他们得救凭的是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因而相信得救就在一瞬间;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具有毁灭性的信念。鉴于这些原因,按适当顺序把这个事说清楚是很重要的:
①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的信念来源于人的属世状态。
②这种信念来自对属灵状态的一种无知,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
③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反对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然而,它得到了教会有名无实的外在成员的支持。
①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的信念来源于人的属世状态。属世人出于自己的状态只知道天上的喜乐就像世上的喜乐,这喜乐以相同的方式流入并被接受。例如,它就像穷人变得富有,并从贫穷的悲伤心情变为富裕的快乐心情时的体验;或像一个卑微之人受到尊敬,因而从遭鄙视到荣耀时的体验;又或像一个人从居丧之家到喜庆婚礼时的体验。由于这些状态可在一天之内发生改变,并且人们对人死后的状态没有其它概念,所以明显可知他们为何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
此外,在世上,许多人可以聚集在一个民间社区,可以快乐地住在一起,即便他们在心智上各不相同。这种情形在人的属世状态下发生,因为一个人的外在能被调整,以适应另一个人的外在,无论他们的内在多么不同。从这种属世状态会得出另外一个结论,即:得救仅仅是准许进入天上的天使当中,这种准许就来自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所以,他们以为天堂既可以授予善人,也可以授予恶人;那时,他们的关系就像世上的关系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每个人都将充满喜乐。
②这种信念来自对属灵状态的一种无知,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前面许多地方论述了属灵状态,也就是人死后的状态;并说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除了那些处于相似的爱之人外,没有人能与其他任何人共同生活;他若来到别人中间,或拜访其他人,就无法呼吸自己的生命。正因如此,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自己人的社群,也就是那些处于一种相似的爱之人的社群,他视这些人为亲朋好友;奇妙的是,他一遇见他们,好像从小就认识他们一样。其中的原因就是属灵的关系和友谊。更妙的是,在一个社群中,除了自己的房子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房子里;每个人在社群里都有自己的房子,并且他一进入这个社群,就会找到为他预备的房子。他可以在自己房子之外与其他人聚会,但仍只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此外,在别人的房间,除了自己的地方外,没有人能坐在其它任何地方。他若坐在别的地方,就会变得头脑失灵,说不出话来。神奇的是,每当一个人进入一个房间时,他就知道自己的地方。这同样适用于敬拜的地方和那些参加公共聚会的人所在之地。
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属灵状态的性质是:除了自己的主导爱所在的地方外,没有人能在其它任何地方,因为那是他的生命快乐所在的地方,人人都想在他的生命快乐所在的地方。人的灵无法在其它任何地方,因为快乐构成他的生命,甚至构成他的呼吸和心跳。在尘世则不然。在这个世界上,人的外在从小就被训练用表情、言语和肢体语言伪装不属于他内在的快乐。因此,人们根据世人的状态无法对人死后的状态得出结论,因为每个人死后的状态都是一种属灵的状态。也就是说,他只能生活在自己的爱之快乐中,这种快乐是他在世上通过自己的生活获得的。
这一切清楚表明,凡享受地狱快乐的人都不准许进入通常称作天上喜乐的天堂快乐;或也可说,凡享受邪恶快乐的人都不准许进入良善的快乐。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显得更清楚:死后,没有人被禁止上天堂;路会指给他,机会也给他,他被准许进入。然而,一进入天堂,吸入它的快乐,他就开始感到胸口疼痛,心脏备受煎熬,头晕眼花,以致他就像挨近火的蛇一样扭动翻滚。然后,他将脸转离天堂,转向地狱,仓皇逃跑,一刻不停,直到进入自己的爱之社群。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出于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进入天堂;尤其是,这不是简单的被放进去的问题,如许多世人所以为的那样;因此,像瞬间得救这样的事是不存在的,因为这种事是以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为前提的。
有些人在世时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当他们成为灵人时,便渴望他们的地狱快乐或邪恶快乐能凭着神性全能和神性怜悯,被改变为天堂快乐或良善快乐。由于他们的愿望强烈,所以天使被准许做这事。但天使一拿走他们的地狱快乐,由于这是他们生命之爱的快乐,因而就是他们的生命,所以他们躺在那里像死了一样,没有任何感觉,并且一动不动。除了他们自己的生命外,没有任何生命能被吸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心智和身体的一切事物都向后转动,无法反转过来。因此,只有被准许重新进入他们的生命之爱的快乐,他们才苏醒过来。后来他们说,在那种更内在的状态下,他们感受到某种充满威胁、极其恐怖的东西,是他们不想谈论的东西。故在天堂,他们说,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斑鸠,或把一条蛇变为一只羔羊,都比把一个地狱灵变成一位天堂天使容易。
③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反对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然而,它得到了教会有名无实的外在成员的支持。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教导生活。有哪个教会的教义不教导:人要检查自己,看到并承认自己的罪,坦白它们,悔改,最后过一种新生活呢?没有这种告诫和教导,谁会被允许参加圣餐礼呢?调查一下,你就会信服。有哪个教会的教义不是建立在十诫的基础上?十诫就是生活的诫命。在教会,但凡有一点教会的东西在里面的人,一听见说人若过良善的生活,就会得救,若过邪恶的生活,就会受到诅咒,谁不承认呢?这就是为何亚他那修信经(它也是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说:主将来必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由此可见,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教导生活;它们因教导生活,故也教导得救取决于生活。人的生命不是在一瞬间被吹入他里面,而是逐渐形成的,并通过他避恶如罪而得以改造,尤其是:他要明白什么是罪,认识并承认它,不意愿它,从而停止它,还要知道涉及认识神的方法。人的生命通过这两类方法得以形成和改造,并且这些方法不可能在一瞬间注入他。因为本身属地狱的遗传之恶必须被移走,本身属天堂的良善必须被植入以取代之。由于遗传之恶,人的理解力好比一只猫头鹰,人的意愿好比一条蛇;而当他得到改造时,他的理解力就好比一只鸽子,他的意愿则好比一只绵羊。这意味着瞬间改造和由此而来的得救,好比瞬间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鸽子,把一条蛇变成一只绵羊。凡对人的生命有所了解的人,谁不明白,若不把猫头鹰和蛇的本性除去,植入鸽子和绵羊的本性以取代之,这一切是不可能的?
此外,众所周知,凡聪明人都能变得更聪明,凡智慧人都能变得更智慧;也就是说,人的聪明和智慧能够增长;对有些人来说,这种增长从幼年时期就开始,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结束,人就这样不断得以完善。属灵的聪明和智慧岂不更是这样吗?这种聪明智慧通过两种层级上升超越属世的聪明智慧,并且随着上升,它会变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聪明智慧。前面(335节)说明,聪明智慧在天使那里会增长到永恒。若愿意,谁不理解这种观点:对正在变得更完善,直到永远的某种东西来说,瞬间变得完善是不可能的?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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