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6.至于圣治作用于手段,并通过这些手段形成并完善人所用的方法,它们同样数量无限,种类无限。它们与神性智慧出于神性之爱拯救人的运作一样多,因而与圣治照着前面所论述的其律法的运作一样多。我在前面(参看164, 180, 296节)已经说明这些方法何等秘密,它们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的运作方法那样深深隐藏;人对这些方法知道得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等于一无所知;如眼睛如何看见,耳朵如何听见,鼻子如何闻见,舌头如何品尝,皮肤如何感觉,胃如何消化,肠系膜如何产生乳糜,肝脏如何作用于血液;胰腺和脾脏如何净化血液,肾脏如何把它与不洁的体液分离,心脏如何把它收进来并输送出去,肺脏如何净化它;大脑如何提炼血液,并赋予它新生命;此外还有无数其它过程;它们都是秘密,我们的科学几乎无法探测到这些领域。我们知道它的律法就足够了。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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