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圣治既有手段也有方法。它的手段就是用来使得人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得以完善的事;它的方法则是实现这些事所采取的措施。用来使得人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方面得以完善的手段通常被称为“真理”。它们在思维中会变成概念或观念,在记忆中则被称为“事实”。它们本质上是构成科学的知识。就本身而言,所有这些手段都是属灵的;但它们在属世事物里面,故由于它们的覆盖物或披戴物,它们看上去似乎是属世的,其中一些似乎是物质的。这些手段数量无限,种类无限;有的或多或少有点简单;有的或多或少有点复杂;有的或多或少不完美;有的或多或少完美。有些手段用来形成并完善属世的文明生活,有些用来形成并完善理性的道德生活,有些则用来形成并完善天上的属灵生活。
这些手段按顺序接踵而来,从婴孩时期一直持续到人生命的结束,此后直到永远。由于它们在行进的过程中接踵而来,所以前者成为后者的手段。它们进入作为居间原因而被形成的每个事物,因为由这些原因所产生的每个结果或每个结论都变得有效,从而又变成一个原因。就这样,后者接连变成手段;这个过程会持续到永远,所以结束它的末尾或终点是存在的。也就是说,正如永恒是没有尽头的,增长到永恒的智慧也是没有尽头的。如果智者的智慧真的有尽头,那么其智慧的快乐就会消亡,因为这快乐就在于智慧的永恒繁殖和结实;其生命的快乐也会因此消亡;取而代之的是荣耀的快乐,唯独这种快乐没有天上的生命在里面。这时,智者不再像一个年轻人,而是像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最终像一个老朽之人。
尽管智者的智慧会增长到永恒,然而,天使的智慧接近神性智慧的程度,永远达不到触及它的地步。这就好比在双曲线旁边画一条直线,可以说这条直线不断接近双曲线,但永远不会触及它;我们也可以想想圆的面积。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使人可以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方面得以完善,圣治所用的手段是什么;这些手段通常被称为“真理”。还有同样多的手段使得人在意愿方面得以形成并完善;但这些手段通常被称为“良善”。人正是通过后一类手段而获得爱的,而他通过前一类手段获得的是智慧。这两类手段的结合便构成人,因为这种结合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或说,这种结合的性质决定了人自己的性质。这种结合就是我们所说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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