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圣治既有手段也有方法。它的手段就是用来使得人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得以完善的事;它的方法则是实现这些事所采取的措施。用来使得人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方面得以完善的手段通常被称为“真理”。它们在思维中会变成概念或观念,在记忆中则被称为“事实”。它们本质上是构成科学的知识。就本身而言,所有这些手段都是属灵的;但它们在属世事物里面,故由于它们的覆盖物或披戴物,它们看上去似乎是属世的,其中一些似乎是物质的。这些手段数量无限,种类无限;有的或多或少有点简单;有的或多或少有点复杂;有的或多或少不完美;有的或多或少完美。有些手段用来形成并完善属世的文明生活,有些用来形成并完善理性的道德生活,有些则用来形成并完善天上的属灵生活。
这些手段按顺序接踵而来,从婴孩时期一直持续到人生命的结束,此后直到永远。由于它们在行进的过程中接踵而来,所以前者成为后者的手段。它们进入作为居间原因而被形成的每个事物,因为由这些原因所产生的每个结果或每个结论都变得有效,从而又变成一个原因。就这样,后者接连变成手段;这个过程会持续到永远,所以结束它的末尾或终点是存在的。也就是说,正如永恒是没有尽头的,增长到永恒的智慧也是没有尽头的。如果智者的智慧真的有尽头,那么其智慧的快乐就会消亡,因为这快乐就在于智慧的永恒繁殖和结实;其生命的快乐也会因此消亡;取而代之的是荣耀的快乐,唯独这种快乐没有天上的生命在里面。这时,智者不再像一个年轻人,而是像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最终像一个老朽之人。
尽管智者的智慧会增长到永恒,然而,天使的智慧接近神性智慧的程度,永远达不到触及它的地步。这就好比在双曲线旁边画一条直线,可以说这条直线不断接近双曲线,但永远不会触及它;我们也可以想想圆的面积。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使人可以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方面得以完善,圣治所用的手段是什么;这些手段通常被称为“真理”。还有同样多的手段使得人在意愿方面得以形成并完善;但这些手段通常被称为“良善”。人正是通过后一类手段而获得爱的,而他通过前一类手段获得的是智慧。这两类手段的结合便构成人,因为这种结合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或说,这种结合的性质决定了人自己的性质。这种结合就是我们所说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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