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圣治既有手段也有方法。它的手段就是用来使得人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得以完善的事;它的方法则是实现这些事所采取的措施。用来使得人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方面得以完善的手段通常被称为“真理”。它们在思维中会变成概念或观念,在记忆中则被称为“事实”。它们本质上是构成科学的知识。就本身而言,所有这些手段都是属灵的;但它们在属世事物里面,故由于它们的覆盖物或披戴物,它们看上去似乎是属世的,其中一些似乎是物质的。这些手段数量无限,种类无限;有的或多或少有点简单;有的或多或少有点复杂;有的或多或少不完美;有的或多或少完美。有些手段用来形成并完善属世的文明生活,有些用来形成并完善理性的道德生活,有些则用来形成并完善天上的属灵生活。
这些手段按顺序接踵而来,从婴孩时期一直持续到人生命的结束,此后直到永远。由于它们在行进的过程中接踵而来,所以前者成为后者的手段。它们进入作为居间原因而被形成的每个事物,因为由这些原因所产生的每个结果或每个结论都变得有效,从而又变成一个原因。就这样,后者接连变成手段;这个过程会持续到永远,所以结束它的末尾或终点是存在的。也就是说,正如永恒是没有尽头的,增长到永恒的智慧也是没有尽头的。如果智者的智慧真的有尽头,那么其智慧的快乐就会消亡,因为这快乐就在于智慧的永恒繁殖和结实;其生命的快乐也会因此消亡;取而代之的是荣耀的快乐,唯独这种快乐没有天上的生命在里面。这时,智者不再像一个年轻人,而是像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最终像一个老朽之人。
尽管智者的智慧会增长到永恒,然而,天使的智慧接近神性智慧的程度,永远达不到触及它的地步。这就好比在双曲线旁边画一条直线,可以说这条直线不断接近双曲线,但永远不会触及它;我们也可以想想圆的面积。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使人可以成为一个人,并在其理解力方面得以完善,圣治所用的手段是什么;这些手段通常被称为“真理”。还有同样多的手段使得人在意愿方面得以形成并完善;但这些手段通常被称为“良善”。人正是通过后一类手段而获得爱的,而他通过前一类手段获得的是智慧。这两类手段的结合便构成人,因为这种结合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或说,这种结合的性质决定了人自己的性质。这种结合就是我们所说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126.(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主降世有两个目的:救赎并荣耀祂的人身;祂以此拯救人类和天使。这两个目的截然不同,然而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却合而为一。在前面章节已说明何为救赎行为,也就是说,救赎行为就是与诸地狱的争战,征服地狱,重整天堂秩序。但荣耀则是主的人性与其父的神性的合一。这个过程是逐步进行的,最后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成。因为人这一方应靠近神;人靠得越近,神这一方就越进入他里面。这类似于建教堂:这教堂必须首先借助人手建起来;然后被祝圣,最后要祷告,祈求神同在,并将祂自己与会众结合起来。结合本身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因为那是主在世时所经历的终极试探;试探创造了结合。在试探中,人看似孤单一人,但他并非如此。因为那时,神最亲密地临在于他的至内在,暗中给他支持。因此,人若战胜了试探,就会与神有内在的结合,就象主在试探中与其父神有至内在的合一那样。主在十字架上受难时,也是孤身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喊声明显看出来:
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也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翰福音10:18)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所受的苦难是就其人性而言的,而非就其神性而言的;至内在,因而完全合一由此实现。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说明,人在肉体中受苦时,他的灵魂不会受苦,只是有点忧伤;得胜之后,神会拿走这忧伤,将其抹除,如同人擦去眼中的泪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