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2.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我在前面(323节)说明,来自人类的一个天堂是创造宇宙的根本目的,在其运作和进程中的这个目的就是为了拯救人的圣治;还说明,在人之外的一切事物,就是对他有用的一切事物是创造的次要目的。总的来说,这些事物涉及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即:动物、植物和矿物。当这些事物照着创造之初所建立的神性秩序的律法而不断运行时,首要目的,也就是人类的救赎,怎么可能不照着它的秩序律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而不断运行呢?
观察一棵果树。看看它如何先从一粒小小的种子生发为娇嫩的幼芽,然后如何逐渐长出开枝散叶的树干,之后开花结果,把新种子存放在果实里面,以为它无限的未来做准备。一切灌木和田野的一切草本也是这样。这个过程中所包含的每一件事,哪怕是最小的事,都照着它的秩序律法不断且奇妙地从一个目的行进到下一个目的。首要目的,也就是来自人类的一个天堂,为何不该这样呢?在它的进程中会有不时时刻刻照着圣治的律法行进的任何东西吗?
由于人的生命与树的生长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我们可以在它们之间作一个对比。人的幼年时期好比一棵树从种子破土而出的嫩芽;他的青少年时期好比正在生长为带有小树枝的树干的幼苗;每个人首先所吸收的属世真理好比覆盖枝条的叶子(在圣言中,“叶子”并非表示别的);人首先步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属灵的婚姻,这好比树在春天开出的花朵;属灵真理则是这些花的花瓣;属灵婚姻的最初活动好比果实的初始;属灵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好比果实,并且就是圣言中的“果实”所表示的;智慧从爱的繁殖,或说智慧从爱所得的后代,好比种子,人通过这些繁殖或后代变得像一个园子或一个乐园。此外,在圣言中,人被描述为一棵“树”;由爱所生的他的智慧被描述为一个“园子”;“伊甸园”并非表示别的。
事实上,人就是一棵从种子就开始败坏的树;然而,用取自生命树的嫩枝来嫁接或移植是有可能的,从老根汲取上来的汁液通过嫁接转化为结好果子的汁液。作这种对比是为了说明,既然圣治的进程在树的生长和再生中都是如此地经久不衰,始终如一,那么它在人们的改造和重生中必然也是经久不衰,始终如一的。毕竟,人们远远比树木贵重得多;正如主所说的:
五个麻雀不是卖两分钱吗?但在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身量多加一肘呢?这最小的事,你们尚且不能作,为什么还忧虑其余的事呢?你想百合花,怎么长起来。你们这小信的人哪,田野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它这样的穿戴,祂又会给你们多少穿戴呢。(路加福音12:6-7, 25-28)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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