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2.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我在前面(323节)说明,来自人类的一个天堂是创造宇宙的根本目的,在其运作和进程中的这个目的就是为了拯救人的圣治;还说明,在人之外的一切事物,就是对他有用的一切事物是创造的次要目的。总的来说,这些事物涉及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即:动物、植物和矿物。当这些事物照着创造之初所建立的神性秩序的律法而不断运行时,首要目的,也就是人类的救赎,怎么可能不照着它的秩序律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而不断运行呢?
观察一棵果树。看看它如何先从一粒小小的种子生发为娇嫩的幼芽,然后如何逐渐长出开枝散叶的树干,之后开花结果,把新种子存放在果实里面,以为它无限的未来做准备。一切灌木和田野的一切草本也是这样。这个过程中所包含的每一件事,哪怕是最小的事,都照着它的秩序律法不断且奇妙地从一个目的行进到下一个目的。首要目的,也就是来自人类的一个天堂,为何不该这样呢?在它的进程中会有不时时刻刻照着圣治的律法行进的任何东西吗?
由于人的生命与树的生长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我们可以在它们之间作一个对比。人的幼年时期好比一棵树从种子破土而出的嫩芽;他的青少年时期好比正在生长为带有小树枝的树干的幼苗;每个人首先所吸收的属世真理好比覆盖枝条的叶子(在圣言中,“叶子”并非表示别的);人首先步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属灵的婚姻,这好比树在春天开出的花朵;属灵真理则是这些花的花瓣;属灵婚姻的最初活动好比果实的初始;属灵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好比果实,并且就是圣言中的“果实”所表示的;智慧从爱的繁殖,或说智慧从爱所得的后代,好比种子,人通过这些繁殖或后代变得像一个园子或一个乐园。此外,在圣言中,人被描述为一棵“树”;由爱所生的他的智慧被描述为一个“园子”;“伊甸园”并非表示别的。
事实上,人就是一棵从种子就开始败坏的树;然而,用取自生命树的嫩枝来嫁接或移植是有可能的,从老根汲取上来的汁液通过嫁接转化为结好果子的汁液。作这种对比是为了说明,既然圣治的进程在树的生长和再生中都是如此地经久不衰,始终如一,那么它在人们的改造和重生中必然也是经久不衰,始终如一的。毕竟,人们远远比树木贵重得多;正如主所说的:
五个麻雀不是卖两分钱吗?但在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身量多加一肘呢?这最小的事,你们尚且不能作,为什么还忧虑其余的事呢?你想百合花,怎么长起来。你们这小信的人哪,田野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它这样的穿戴,祂又会给你们多少穿戴呢。(路加福音12:6-7, 25-28)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