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真实的基督教 #9

9.⑶因此,全世界但

9.⑶因此,全世界但凡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如前所述,神性注入人灵魂的结果是,每个人里面都有一种内在指示:存在一位神,祂是一。然而,仍有些人否认神,有些人视自然为神,有些人承认多神,有些人拜偶像为神。原因在于,这些人已经用世俗和肉体之物堵塞了其理性或理解力的内层,从而抹去了他们最初或孩童时关于神的想法,同时将宗教信仰抛诸脑后。基督徒承认一位神,但至于以哪种方式承认,这从他们所确立的信经明显可知,信经的内容如下:
天主教的信条是这样:我们敬拜在三位一体的一位神和统一体中的三位一体。神性位格有三:圣父,圣子、圣灵,然后没有三位神,只有一位神。圣父是一个位格,圣子是另一个位格,圣灵又是一个位格,他们的神性是一,同尊同荣。因此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也是神。因为正如基督教真理迫使我们承认每个位格分别为神和主,天主教禁止我们说有三位神或三位主。这就是基督徒关于神的一体性之信。但在那信经中,神的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性彼此冲突,这一点会在神性三位一体那一章予以说明。
世界上但凡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其它民族都坚持认为神是一:如在本国中的所有伊斯兰教徒;非洲大陆上很多国家的非洲人;许多国家的亚洲人;更不用说如今的犹太人。黄金时代的上古之人,就是那些拥有宗教信仰的人,也敬拜一位神,他们称这位神为耶和华。
在接下来的时代,直到君主政权建立,古人也是如此。因为如今,世俗之爱和后来的肉体之爱开始逐渐封闭理解力的高层区域,该区域原先是开放的,就象敬拜一位神的神殿和圣所。但主神为了重新打开它们,从而恢复一位神的敬拜,就在雅各的后代中建立了一个教会,并将下面这一条置于其宗教的一切诫命之首:
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
此外,祂在此时恢复了耶和华这个名,它表示至高无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宇宙万有的源头。朱庇特这个名可能就源于耶和华,他被古代异教徒奉为至高神;许多其它神组成他的宫廷,他们也披戴神性;而在接下来的时代,一些智者,如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承认这些并不是神,只不过是一位神的众多特性、品质和属性,之所以被称为神,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里面都有某种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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