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561.真正的悔改就是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忏悔它们,从而开启新生活,这和前文描述的一致。对改革宗基督教界(意指所有脱离天主教会的人,以及天主教会中从未真正悔改的人)来说,这种悔改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这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悔改,有些人则害怕悔改,不断的忽视形成习惯,导致不情愿,最终得到认知推理的默许。一想到悔改,有些人就感到悲伤、害怕和恐惧。
在改革宗基督教界,真正的悔改之所以极端困难,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悔改和仁爱丝毫无助于救恩,而唯独信能;赦罪、称义、改造、重生、成圣和永恒的救恩皆随这归算之信而来,无需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合作。而且,他们的神学作家声称,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是没有用的,是基督功德的障碍,是令人厌恶和有害的事。普通人,尽管对那信的秘密一无所知,却仅仅因为听说“唯信得救”、“没人能凭自己行善”就将这种观念植入自己的头脑。由于这个原因,悔改在改革宗就像一窝失去母鸟的幼雏,这母鸟已被猎人捕获并杀害。另外一个次要原因是,在灵界,所谓改革宗信徒的灵只与同类相联,他们将这类观念注入他的思维,把他从朝向内省和自我省察的第一步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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