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真实的基督教 #531

531.这一点可通过

531.这一点可通过下列对比来说明。悔改前,人就像一个沙漠,里面有可怕的野兽,龙,各种各样的猫头鹰,蝰蛇和毒蛇,并且灌木丛中有蜥蜴和鸮鸟,还有萨梯在那里乱舞。但当人通过艰苦努力将这些东西逐出后,就可以开垦沙漠,预备种植了,首先播种燕麦、豆类、亚麻,然后播种大、小麦。悔改前,人还好比泛滥到主宰人类生活的恶行,如果作恶者没有被依法矫正,并受到严厉打击或处决,没有哪个城市,甚至国家能维系下去。人就像一个微型社会,他若不能以属灵的方式解决好自己的问题,就像以属世的方式对待社会上逍遥法外的作恶者那样,那么死后他会得到矫正和处罚,直到他由于惧怕惩罚而停止作恶,尽管他永远不可能被引领出于对良善的热爱而行善。
注:萨梯,希腊及罗马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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