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436.以下对比有助于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有人在屋里饲养花豹或黑豹,若不先除去野兽,谁敢靠近他。若有人应邀和国王、王后共进晚餐,谁不得在赴宴前洗脸洗手?在获得精金白银之前,谁不是先熬炼矿物,把它们从矿渣当中提纯和分离出来?麦子收入仓前,谁不先将稗子和麦子分开?在肉能吃、端上餐桌前,谁不先将它们煮熟烹调?谁不会将园中果树叶子上的小虫子抖掉,以免叶子被吃光,结不出果实?若一个女孩身染恶疾,或全身长满疙瘩或疹子,无论她的妆化得有多好看、穿的衣服有多漂亮,说的话有多动听,谁会爱上并打算娶她?
人自己应当从恶中洁净自己,而不是无需自己合作,只等着主来洁净他(参看331节)。否则,他就好比一个满脸满身沾满烟灰或粪便的仆人来到主人面前,说:“我主,请洁净我。”主人岂不如此回应他:“你这个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看,这里有水、肥皂和手巾;难道你自己没有手、没有能力用它们吗?还不快去洗净自己。”所以,主神会说:“洁净的工具,我已经给了你,还赐你意愿和行动的能力。因此,只要运用我赐给你的这些天赋和才能,你就会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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