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42.还当知道,爱与智慧有三个层级,因而生命也有三个层级。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与这三个层级相对应的三个区域。最高区域的生命等级最高,第二区域的生命等级次之,最低区域的生命等级最低。随着人的成长,这三个区域依次被打开。生命所在的最低区域处于最低层,自婴儿至童年时期通过各种知识的获得被打开。生命所在的第二区域处于较高层,自童年至青少年时期通过基于知识的思维被打开。生命所在的最高区域,处于最高层,自青少年至成年早期,以及之后的时期通过对道德和属灵真理的领悟被打开。
当进一步知道,生命的完美不在于思维,而在于觉察来自真理之光的真理。由此可以推断人的生命何等不同。有些人一闻听真理,马上直觉这是真理,这些人在灵界以雄鹰来代表。有些人对真理没有直觉,而是通过基于表象的论据得出结论,这些人以歌唱的鸟儿来代表。也有些人相信真理是因为,它是权威人士宣称的,这些人以喜鹊来代表。还有些人只有觉察虚假,而无觉察真理的渴望和能力,因为他们处在幻光中,这光使得虚假看似真理,使得真理要么看似隐藏在密云中的东西,要么看似流星,甚至看似虚假。这些人的思维以夜鸟来代表,他们的言语以尖叫的猫头鹰来代表。他们当中那些确信其虚假信仰的人甚至连闻听真理都无法忍受。一旦有真理敲击他们的耳膜,他们就会厌恶地拒绝,就象充满胆汁的胃因恶心而将食物呕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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