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真实的基督教 #412

412.那些不知道“

412.那些不知道“邻舍”的真正含义之人以为“邻舍”是个体的人,对仁慈便是爱邻舍。然而,邻舍与爱邻有更广泛的含义,随着人数的增加而上升到更高层次。谁不明白,爱团体中的许多人比起只爱团体中的一个人更是爱邻舍?因此,或大或小的社群也是邻舍,因为它由若干人组成。由此可知,凡爱社群的人也爱其成员,以至于若他盼望社群好并向其行善,也会为社群的各个成员这样考虑。一个社群类似于一个人,属于社群的那些人仿佛形成一具身体,其彼此的差异则如同身体各部位的差异。主,以及主引导下的天使在俯视大地时,看到的是一个人形的整个社群,这个人的形像取决于社群成员的性质。我也得以看到天堂中的某个社群,它看似一个人,具有和世人一样的身量。
比起对一个单独或个体的人之爱,对一个社群的爱是更为完全的对邻之爱。这从以下事实显而易见:主管人员根据自己所负责社群的规模而被授予更高头衔,他们所享受的荣耀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成正比。世上的职位也有高低不等的等级头衔,这取决于他们治理社群范围的大小,国王治理的范围是最广的;每个人则根据其职位的重要性和服务所行的良善而得到奖赏、荣耀和全体的爱。
不过,现今的统治者们没有对邻舍的爱,也能履行有用的服务,为自己的社群着想,如那些为了这个世界、自我,或为了表面形像,或为了他们看似好的统治者,配得上更高地位而履行服务、为他人利益着想的人。这类统治者在世上无法辨别,但在天堂可以。因此,那些出于爱邻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也会成为天堂社群的统治者,享受显赫与荣耀。不过,他们的心不在于此,而在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然而,那些被物欲或我欲驱使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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