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真实的基督教 #276

276.那些相信靠自

276.那些相信靠自己的聪明就能获得关于神、天堂与地狱,以及与教会相关的属灵观念之人没有意识到,就本身而言,属世人反对属灵人;因此,属世人想根除进入其心智的属灵观念,或将其卷入谬论中。这些谬论如同吞食蔬菜和谷物根部的蛆虫。这种人好比做白日梦的人,想象自己骑在老鹰背上翱翔于高空,又或骑着带翅膀的马从帕纳索斯山飞到赫利孔。事实上,他们就像地狱中的路西弗,在那里仍自称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他们还像那些在示拿地平原建造一座塔、塔顶通天的人(创世记11:2,4);又像信靠自己的歌利亚,不料他们会像哥利亚一样,被一颗投石击中前额而仆倒。我会描述死后等待他们的命运:一开始,他们变得如同醉酒之人,然后仿佛发疯,最后变成白痴,坐在黑暗中。因此要谨慎,免得变得如此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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