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真实的基督教 #269

269.从天堂每个社

269.从天堂每个社群内的相似现象可以推断,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每个社群就是一个小型天堂,也像一个人(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41-87节)。在每个天堂社群中,那些在中央的人好比心与肺,他们享有最强烈的光。这光本身和随之对真理的感知从中央向周边各个方向扩散,从而直达社群里的所有人,并带给他们属灵的生命。我们早就说明,在中央构成心肺区域、享有最强烈的光之人一旦被转走,在他们周围之人的理解力就变得模糊,其对真理的感知变得如此微弱,以致他们感到非常悲痛。不过,一旦中央的人回来了,光就会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和以前一样。这好比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使得树木和植被生长,并且只要太阳在地平线以上,即使没有光线直射或在云层之下的植物也能生长。来自主的天堂之热和光也是如此,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这光本质上是神圣真理,是天使以及世人一切聪明和智慧的源头。故经上论到圣言(也就是道)说: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那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它的光甚至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1,5,9)
圣言(也就是道)在此表示主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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