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242.天使自己声称,他们的一切智慧都是从圣言获得的,因为他们所享有的光取决于他们对圣言的理解程度。天上的光就是圣智,圣智在他们眼里显为光。在保存圣言复本的圣所中,这光如同火焰一般,光辉明亮,其强度超过圣所外任何天堂之光。属天天使的智慧超出属灵天使智慧的程度,和属灵天使超出世人智慧的程度差不多。这是因为属天天使拥有来自主的爱之善,而属灵天使拥有来自主的智之真。爱之善所在之处就是智慧所居之处;而真理所在之处,除了与那里的爱之善等量的智慧外,却不是智慧所居之处。这就是为何圣言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写作方式不同于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因为属天国度的圣言表达的是爱之善,标志是爱的情感;而属灵国度的圣言表达的是智之真,标志是对真理的内在觉察。由此可以推论出我们世人所拥有的圣言隐藏着何种智慧。因为无法形容的一切天使智慧就藏在其中,人若藉由圣言被主变成天使,死后就会进入那智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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