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真实的基督教 #208

208.(5)从今以

208.(5)从今以后,圣言的属灵之义只赐给那些拥有主的纯正真理之人。原因在于,若非主赐予人属灵之义,若非人拥有主所赋予的神圣真理,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圣言的属灵之义唯独关乎主及其国度;这就是主在天上的天使所领受的那层意义,因为这属灵之义包含祂的神圣真理。人若了解对应学,想用自己的聪明去探究圣言的属灵之义,就会对这神圣真理施暴。因为对于对应学的一知半解会使人败坏属灵之义,甚至将其误用来证明虚假。因此,他会对神圣真理、因而对神圣真理所在的天堂施暴。所以,若有人想靠自己,而不是靠主来打开属灵之义,天堂就会向他关闭,这会导致他根本看不见任何真理,或变得精神错乱。另一个原因是,主藉着圣言教导每个人,并且是利用他所掌握的知识来教导,而不是直接灌输新知识。因此,人若没有神圣真理,或仅有少许带有谬念的真理,就会用这些虚假歪曲真理。这也是所有异端利用圣言的字义所做的事。故为了防止有人掌握属灵之义,败坏纯正的真理,主设立了守卫,他们在圣言中由基路伯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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