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205.古时,外邦民族的偶像崇拜仪式起源于对应学。这是因为地上可见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对应的含义,这不仅适用于各种树木,还适用于各种鸟兽,以及鱼类和其它事物。通晓对应学的古人为自己制作了各种对应于天上观念的形像,并以此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之类的事物。因此,他们不仅将这些形像摆在他们的神殿中,还摆在自己家里,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联想到它们所表示的天上观念。正因如此,埃及以及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和蛇的形像,更用不说孩子、老人和少女的形像了。牛犊和公牛表属世人的情感和力量,蛇表感官人的精明和狡猾。孩子表纯真和仁爱,老人表智慧,少女表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学逐渐丧失后,他们的后代因这些形像被古人摆在神殿之内或附近,便开始视它们为神圣,最终奉之为神。由于同样的原因,古人在园子和树林中根据不同种类的树木进行敬拜,也在大山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与之相关的某种事物。例如,橄榄树表爱之良善,葡萄树表出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理性良善与真理;大山表最高天堂,小山表在它之下的天堂。直到主降世之时,对应学一直保存在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一事实从主降生时,东方智者来拜祂可以看出来。因此,有星星在他们前头行,他们还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这三样礼物(马太福音2:1,2,9,10,11)。在他们前头行的“星星”表从天堂得来的知识,“黄金”表属天之善,“乳香”表属灵之善,“没药”表属世之善;一切敬拜都是从这三种良善发出的。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全然不知对应学,尽管其敬拜的一切细节,摩西给他们所立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纯粹是对应。这是因为犹太人内心里其实是偶像崇拜者,因此具有这样的秉性:他们甚至不想知道他们的敬拜中存在任何具有属天或属灵之义的东西,因为他们以为其敬拜的一切事物本身都是神圣的。因此,若将属天、属灵之物揭示给他们,他们不仅会拒绝,还会进行亵渎。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永生的存在。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即使整部圣经都是关于主的预言,并预言了祂的到来。他们拒绝祂的唯一原因在于,祂指示给他们的是天上的国,而非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一位弥赛亚来,好让他们凌驾于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而不是想要关注其永恒救赎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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