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187.记事三:
有一次,我正在沉思启示录所描述的龙、兽和假先知,一位天使灵出现在我面前,问道:“你在想什么?”“假先知”,我答道。于是他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就住在那里。”他告诉我,启示录十三章所说的从地里上来的兽,就是有两个角如同羔羊的角,说话像龙的,也是指这些人。我跟着他,看哪,只见有一大群灵人,当中是教会的领袖,他们教导说,唯有信基督的功德才能使人得救;行为是好的,却无助于救恩,然而应通过圣言接受教导,好叫平信徒,特别是简单人能更严格地服从地方官的命令,因而仿佛受宗教信仰所迫,从而发自内心实践道德仁爱。
这时,其中一个人看到我说:“你想进去看看我们的圣殿吗?那里面有代表我们信仰的雕像。”我走进一看,只见那圣殿颇为壮观,里面有一个妇人的雕像,身穿猩红色衣裳,右手拿着一枚金币,左手拿着一串珍珠。不过,这雕像和圣殿都是通过幻觉产生的,因为地狱灵人能以幻觉通过关闭心智内在,只打开心智外在而制造壮观的代表物。然而,我发现这些事物就是这类把戏,于是便向主祷告,我心智的内在立刻被打开了。然后,壮观的圣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从上到下满是裂缝的一所破房子;那妇人也不见了,只见那房子里挂着一幅人物画像,头像龙头、身如豹身、脚似熊脚、口若狮口,恰如启示录(13:2)所描述的从海中上来的兽;取代地板的则是遍满青蛙的沼泽。我被告知,沼泽下面有一块大方石,圣言就深藏在它下面。看到这一切,我对那变戏法的说:“这就是你们的圣殿?”他说:“正是。”突然,他的内视也被打开了,他由此象我一样看到这一切,然后大叫道:“这是什么?从哪来的?”我告诉他,这是天堂之光照射的结果,这光能揭开一切外在形状的真正性质,从而揭开其脱离属灵仁爱之信的真正性质。
立时有东风刮来,将那圣殿及其雕像吹走,并使沼泽干涸,露出下面放有圣言的巨石。然后,又有如春天的暖风从天上吹来,只见这个地方出现一座帐篷,外表很简朴。与我同在的天使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篷,当时有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并预言了以撒的出生。这个帐篷看上去很简单,但随着天堂之光的流入,它会变得越来越壮观。”他们获准打开拥有智慧的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光从这天堂一照进来,那帐篷看上去如同耶路撒冷城内的圣殿。我向里面观看,只见下面放有圣言的基石四周镶满宝石,一种光芒从这些宝石投射到墙上,墙上饰有基路伯的雕像,这美丽的光芒使得墙壁五彩斑斓。
当我对这些景象惊叹不已时,天使说:“你会看到更奇妙的景象。”他们被允许打开第三层天,也就是拥有爱的属天天使所在的地方。这时,火焰色的光倾泄进来,整座圣殿消失不见了,唯见主在那里,正站在那基石,就是圣言上,形像和约翰(启示录1章)所见到的一样。神圣的感觉充满天使心智的内在,使得他们想俯伏下拜。主突然关闭了第三天之光的路径,并打开了第二层天之光的路径,使得圣殿和帐篷恢复原样。不过,现在帐篷就在这圣殿里面。这些景象形象地说明了启示录中这些话的含义:
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祂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
还有:
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城内有殿,因为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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