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真实的基督教 #11

11.⑷至于这一位神

11.⑷至于这一位神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民族和人民持有不同观念,并仍继续持不同观念。第一个原因是,没有启示,对神的认识、因而对神的承认是不可能的。对主的认识、因而对“神性一切的丰富都有形有体地住在祂里面”的承认只能出自圣言,圣言是启示的王冠。人因着被恩赐的启示而能靠近神,接受流注,从而由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早期的启示遍及全世界,却被属世人以种种方式扭曲了。这就是宗教争端、纷争、异端邪说和分裂的根源。第二个原因是,属世人对神没有直觉,只对这个世界有感觉,并使它适应自己。所以,基督教会的教规有这样一条:属世人反对属灵人,他们彼此争战。这也解释了为何那些通过圣言或其它启示得知神的存在之人对神的性质及其一体性持不同观念,并仍继续持不同观念的原因。
因此,那些精神视觉依赖肉体感官、然而仍渴望见到神的人为自己制造了各种金银石木的形像,从而以这些可见物体来敬拜神;这也是为何因宗教而放弃这些形像的其他人从日月星辰,以及地上各样物体中为自己制造神的形像。但那些自认为比普通人聪明、却仍旧属世的人因着神创造这个世界的浩瀚无垠和无所不在,居然承认自然界为神;其中有些人视自然的至内在为神,有些人则视自然的最表层为神;而有些人为了将神与自然分开,就设想出某种最普遍之物,他们称之为“宇宙本原(Being of the universe [Ens universi])”;由于这些人对神没有进一步的认识,所以这种本原对他们来说,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纯粹抽象概念。
谁都能明白,人对神的认识就是他对神的一面镜子,那些对神一无所知的人不是对着镜子看神,而对着镜子的背面去看。而镜子的背面则涂上了水银或黑涂料,不仅不能反映神的形像,反而会熄灭它。对神的信仰通过在先的路径进入人里面,它从灵魂进入理解力的高层区域;而关于神的知识则通过在后的路径进入。因为理解力须借助身体感官通过圣言的启示吸收它们。这两条路径在理解力中间相遇;在那里,属世之信从纯粹的说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说,变成真正的承认。所以,人的理解力就象一个精炼炉,在这里产生转化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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