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1.18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
73.正如神性在一切空间之中,却无关空间,神性也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因为自然界的属性不能论及神性,而空间和时间都是自然界的属性。自然界的空间是可度量的,时间也是如此。时间以日、周、月、年和世纪来度量;日以时来度量;周和月以日来度量;年以四季来度量;世纪以年来度量。自然界从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中获得这种度量。
在灵界则不同;在灵界,生活的进程看似同样在时间中,因为那里的人彼此共同生活,与世人无异;没有时间的表象,这是不可能的。但灵界的时间不像世界上的那样分成各个时间段,因为他们的太阳始终在东方,从不移动;事实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向他们显为一轮太阳。所以,他们没有日、周、月、年和世纪,取而代之的是生命的状态;据此所作的划分不能被称为时间的划分,而应被称为状态的划分。因此,天使不知道时间为何物;一提到时间,他们就理解为状态,而不是时间。此外,当状态决定时间时,时间只是一个表象。因为快乐的状态使得时间显得短暂,不快乐的状态使得时间显得漫长。由此明显可知,在灵界,时间无非是状态的品质。
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时”“日”“周”“月”“年”表示状态和状态整体上的一系列发展。当时间论及教会时,“早晨”表示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正午”表示教会的圆满,“傍晚”表示教会的衰退,“夜间”表示教会的结束。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具有同样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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