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圣爱与圣智 #60

60.在灵界,我听见

60.在灵界,我听见周围许多人谈论说,他们很愿意承认神性在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里面,因为他们在其中看到神的奇事,越深入观察,它们似乎越奇妙。然而,当他们被告知,神性的确在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里面时,却又表现出不悦;这表明他们所说的,他们并非真的相信。因此,我问他们能否仅从每一粒种子里面的奇妙能力看出这一点,因为它按类似秩序产生自己的植被,直至产生新种子;还因为对无限和永恒者的观念就存在于每一粒种子中;种子有一种无限自我繁殖并结出果实,直到永远的努力在里面。

这一点在每个活物,甚至最小活物中不也显而易见吗?因为它里面有感觉器官,还有脑、心、肺和其它部位;以及动脉、静脉、纤维、肌肉和它们的功能;更不用说它们天性中的奇妙现象了,关于该主题已有整套书卷写成。所有这些奇事都来自神,但它们所披的形式却来自尘世物质,从尘世物质形成植物,也按次序形成人。所以经上论到人说:他是从土里被造的,是地上的尘土,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创世记2:7)。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不是人自己的,而是附着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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