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318.⑷一切功用的形式里面都有无限和永恒的某种形像。在这些形式中,无限的形像从它们充满全世界、甚至多个世界直至无限的一切空间清楚看出来。因为一粒种子会长成占据自己空间的一棵树,灌木或庄稼。每棵树,灌木或庄稼又能产出更多种子,有时产出成千上万粒,这些种子被播种并发芽后也会占据自己的空间。如果每粒种子都产出更多种子;当这些种子被播种并长大时,它们各自又占据自己的空间。如果它们当中的每一粒种子一次又一次地繁殖出同样多的新后代,那么几年之内它们就会填满整个世界;倘若继续繁殖下去,它们就会填满多个世界,直至无限。估算一下,一粒种子产出千粒,千粒又产出千粒乘千粒,如此十倍、二十部甚至百倍繁殖下去会有多少,你就会明白。一个永恒的类似形像就存在于这些形式里面;种子年年繁殖,并且这种繁殖永不停止;自创世直到如今,它们从未停止过,并永不停止。这两个特征是宇宙万物由一位无限和永恒的神创造的永久证据和见证标志。
除了这些无限和永恒的形像外,事物的多样性里面也有一种无限和永恒的形像,因为受造宇宙中永远不会有两样完全相同的物质、状态或事物,在大气、大地和由它们所产生的形式中也不会有。因此,在充满宇宙的任何一样事物中永远不会产出完全相同的事物。这一事实在人类面部特征的多样性中是显而易见的;纵然走遍全世界,也找不出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永远不可能找到。因此,任何心智都是与众不同的,因为脸是心智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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