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圣爱与圣智 #303

303.谁不欣然承认

303.谁不欣然承认,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或材料是由太阳通过大气产生的?若考虑到一系列连续媒介从最初实体一直延伸到最终或最外在的实体,谁不欣然承认这一点?若不从先于自己的某种事物,因而最终从第一因,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形成。这第一因就是灵界太阳,而灵界太阳的第一因是神-人,或主。由于大气是在先之物,灵界太阳通过它们显现在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中,又由于这些在先之物的活性和张力不断减弱,直到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所以可推知,当其活性和张力终止于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中时,它们就变成了诸如存在于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这些物质和材料通过它们所来源的大气,将产生功用的一种努力和动力保留在自己里面。那些以为宇宙及其万物的创造不是通过一系列连续媒介从它们的最初起源产生的人,不能不从它们的原因来构建支离破碎的假说。当由看待问题更深刻的心智来审视时,他们的假说看上去不像是构建良好的房子,倒像是一堆类似瓦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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