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283.凡出于清晰的理性进行思考的人都会看出,宇宙并非从无中被造,或说凭空生成,因为他看到,无中不可能生有,或说从无中不可能造出任何东西来。事实上,无就是无,无中生有,或说从无中造出东西是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的东西违背从神性智慧发出的真理之光;凡不符合神性智慧的东西也不符合神性全能。每一个出于清晰的理性进行思考的人还会看出,一切事物都是从作为物质本身的物质被创造的,因为这就是存在本身,拥有存在的一切事物都能源于它,或说能出于它而存在。既然唯独神是物质本身,因而是存在本身,那么显而易见,事物的存在或形成唯独来自这个源头。
许多人已经看到这一点,因为理性使他们看到这一点。但他们却不敢确认,担心他们若这样做,可能最终会认为,受造宇宙因来自神,故就是神,或自然界凭自己存在,因而它的最内层就是我们所说的神。因此,纵然许多人已经看出,一切事物的存在或形成唯独来自神,出于祂的存在,然而他们不敢越过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最初想法,唯恐其理解力卷入所谓的戈尔迪之结(译注:戈尔迪之结常被喻作缠绕不已、难以理清的问题),以后无法摆脱它。他们将无法把他们的理解力解救出来,因为他们根据时空来思想神和神对宇宙的创造,而时空是自然界的属性;没有人能从自然界的角度来理解神和宇宙创造;另一方面,凡理解力拥有某种内在之光的人都能从神的角度理解自然界及其创造,因为神不在时空之中。神性不在空间中(7-10节);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73-76节)。下文我们将看到:尽管神出于自己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然而受造宇宙中没有任何事物是神,以及除此之外将这个问题置于其适当光明中的其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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