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圣爱与圣智 #275

275.⑶作为地狱的

275.⑶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和形像的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与作为天堂的一个形式和形像的属灵心智的三个层级是对立的。前面已经说明,心智有三个层级,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人类心智仰望天堂,并朝那个方向盘旋。由此可见,向下朝地狱的方向观看并盘旋的属世心智同样由三个层级构成,它的每个层级都与作为一个天堂的心智的某个层级对立。

我从灵界所看到的事物清楚知道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天堂有三层,这三层天堂照着三个高度层级来区分。地狱也有三层,这三层地狱同样照着三个高度或深度层级来区分。地狱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与天堂对立;此外,最低层的地狱与最高层的天堂对立,中间地狱与中间天堂对立,最高层的地狱和最低层的天堂对立。处于地狱形式的属世心智也是这样,因为属灵形式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像它们自己。天堂与地狱就是如此对立的,因为它们的爱是对立的。

在天堂,对主的爱和随之对邻舍的爱构成最内在的层级;在地狱,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构成最内在的层级。在天堂,源于其爱的智慧和聪明构成中间层级;在地狱,源于其爱并看似智慧和聪明的愚蠢和疯狂构成中间层级。在天堂,由两个在先层级所产生的结果,要么作为知识被存在记忆里,要么转化为身体行为,它们构成最低层级;在地狱,由两个在先层级所产生,要么变成知识、要么变成行为的结果构成最外在的层级。

至于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是如何在地狱变成邪恶和虚假的,这可从以下经历看出来:我曾听说一个神性真理从天堂流入地狱,在它逐层下降的过程中,一路上被转变为虚假,等到了最低层的地狱,它完全变成了对立面。由此明显可知,就一切良善和真理而言,地狱照着层级而与天堂对立,这些良善和真理通过流入转变为与它们相反的某种事物的形式而变成邪恶和虚假。因为众所周知,一切流入之物都照着接受它们的形式及其状态而被感知和感觉。

我从下面的经历清楚看到这些形式转变为对立面:我得以看到地狱相对于天堂的位置;那里的人看上去都是倒置的,头朝下,脚朝上。但我被告知,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仍是双脚直立的,这情形就好比地球上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在形式和形像上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与在形式和形像上为一个天堂的属灵心智的三个层级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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