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257.这些结果如下:
⑴属世心智可被提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之光,并能在属世层次上,因而不那么充分地感知到天使在属灵层次上所感知到的东西。然而,人的属世心智无法被提升到天使之光本身。
⑵凭借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属世心智,人能思考,甚至与天使交谈;但那时天使的思维和言语流入这个人的属世思维和言语,而不是反过来。因此,天使以一种属世的语言,也就是此人的母语而与他交谈。
⑶这一切通过一种进入属世之物或属世人的属灵流注,而非进入属灵之物或属灵人的任何属世流注实现。
⑷只要一个人活在自然界,人类智慧就是属世的,决不能被提升到天使智慧,只能被提升到它的某种形像。原因在于,属世心智的提升是通过连续性实现的,就像从暗到光,或从粗到纯。但属灵层级已经打开的人在死亡时会进入这种智慧,还能通过身体感觉的暂停,然后通过从上面进入其心智的属灵部分的一种流注而进入它。
⑸人的属世心智由属灵物质和属世物质构成。思维来自它的属灵物质,而非来自它的属世物质。当人死亡时,属世物质会逐渐退去,但属灵物质不会。所以死后,当人成为一个灵人或一位天使时,这种心智仍留在如它在世上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
⑹如前所述,通过死亡逐渐退去的属世心智的属世物质构成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属灵身体(简称灵体)的皮肤覆盖物。通过取自自然界的这种覆盖物,他们的灵体得以继续存在,因为属世层是最外在的容器。因此,没有哪个灵人或天使不是生而为人。
在此列举这些天使智慧的奥秘,是为了叫人们了解人里面的属世心智的性质,接下来将进一步论述这个主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