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223.关于这个主题,天使的声明如下:没有什么东西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例如,任何动物,任何植物,任何矿物,任何以太或空气里面没有任何成分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
此外,由于以太和空气是传送热和光的容器,属灵之热和属灵之光是传送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热和光,或爱和智慧没有任何成分细小到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天使还声明,情感的最小元素和思维的最小元素,甚至一个思维观念的最小元素也都由这两种层级构成,非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任何细微元素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任何形式,因而没有任何品质,也没有变化多样、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存在的状态。
天使通过以下真理证实了这一点:神造物主,即永恒之主里面的无限元素是有区别的一体;祂的无限元素里面又有无限元素;无限的无限元素里面就有这两种层级,祂里面的这些层级也是有区别的一体。此外,由于这些元素在祂里面,一切事物皆由祂所造,并且受造物以某种形像重现了祂里面的元素,所以可推知,没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最小有限形式是不存在的。这些层级同等地存在于最小和最大的受造物中,因为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神-人内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7-2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这些要点进一步得以说明(155,169,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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