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圣爱与圣智 #190

190.在世界上有存

190.在世界上有存在、呈现为三个维度,或我们称之为复合物的一切事物,皆由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构成。举例可清楚说明这一点:我们通过肉眼观察知道,人体的每块肌肉都由细小的纤维构成,这些细小纤维一起组成小纤维束,以形成被称为运动纤维的较大纤维;这些纤维束又形成复合物,就是我们所说的肌肉。

神经也是如此;它们里面的细小纤维交织成细丝状的较大纤维,这些较大纤维组合起来构成神经。构成器官和脏腑的其它交织、捆扎、组合同样如此;因为这些是照相同层级进行各种组合的纤维和血管的构成。这也适用于植物界和矿物界的一切事物。木头里面就有以三重秩序交织起来的纤维联合体。金属和石头里面也有它们的成分以三重秩序组合起来的聚集体。由此可见离散层级的性质,即一个来自另一个,被称为复合物的第三层级通过第二层级存在;并且每个层级都不同于其它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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