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331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圣爱与圣智 #185

185.存在于灵界和

185.存在于灵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皆由离散层级和连续层级,或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构成。由离散层级构成的维度被称为高度,由连续层级构成的维度被称为广度。它们相对于眼见的方位并不改变它们的名称。没有这些层级的知识,就无从知道三层天堂如何彼此不同,也无从知道那里天使的爱和智慧、他们所在的热和光,以及围绕并包裹他们的大气如何不同。

没有这些层级的知识,就无从知道世人心智的内在官能之间的不同,因而不知道他们在改造和重生方面的状态;也无从知道天使和世人这两者的身体外在官能之间的不同,同样无从知道属灵和属世之间的不同,因而无从知道对应。事实上,没有层级的知识,就无从知道人类生命和动物生命之间的不同,或高等动物和低等动物之间的不同,也不知道植物界的各形式之间的不同和矿物界的各物质之间的不同。

由此可见,不知道这些层级的人无法凭任何判断看到原因,只能看到结果,并基于这些结果来判断原因,这一般是通过从结果不断归纳来进行的。然而,原因并非通过与它们的连续联系,而是通过离散或分离联系产生结果,因为原因是一回事,结果是另一回事。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像在先元素与随后元素之间的区别,或形成力与被形成物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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