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3.2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因而热、光、大气也有层级之分
179.若不知道层级的存在,以及何为层级,其性质如何,接下来的内容无法理解,因为一切受造物,因而一切形式里面都有层级的存在。因此,有关天使智慧的这一部分将论述层级。从存在三层天堂天使的事实清楚可知,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在爱与智慧方面,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远胜第二层天堂的天使,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又远胜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以致他们不能在一起。爱与智慧的层级将他们区别并分开。正因如此,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无法上升到高层天堂的天使那里,即便被允许上去,也看不见他们周围的高层天使或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看不见,是因为高层天使的爱与智慧处于更高层级,超出低层天使的理解范畴。事实上,每位天使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爱连同智慧在其形式上就是人,因为神作为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一个人。
有时,我被恩准看见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上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那里;当他们向那里一路爬上去时,我听他们抱怨说,他们没有看见任何人,其实他们一直在高层天使中间。后来他们得到指教:这些天使不为他们所见,是因为他们感觉不到这些天使的爱与智慧,正是天使的爱与智慧使他显为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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